关于开展第四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
暨2013年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立项评审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
一、第四批校级重点建设课程验收
(一)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二教楼西一307教室
(二)评审专家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评审,具体人员另行通知。
(三)评审程序
1.专家查看各课程《评估验收申请表》;
2.专家查看课程网络建设情况;
3.专家填写验收检查表给出验收意见;
4.工作人员统计专家检查验收意见;
5.专家组讨论形成各门课程验收意见。
二、2013年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立项评审
(一)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二教楼西一307教室
(二)评审专家
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审,具体人员另行通知。
(三)评分标准和立项指标
1.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宜春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立项评审指标》;
2.立项指标:本次拟立项建设20门课程。
(四)评审程序
1、申报人按照抽签顺序采用PPT进行不超过8分钟演示、陈述;
2、专家组评分;
3、工作人员统分(分别去掉两个最高分、最低分,取平均分);
4、报学校审定,确定为校级重点建设课程;
5、张榜公示评审结果。
(五)注意事项
请各申报课程负责人于
附件:《宜春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立项评审指标》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