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29浏览次数:121

1、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委员会常务委员拟由25人组成。

2、   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委员会候选人由各班代表推荐产生,提交大会选举。

3、   本次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大会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大会正式选举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举行。

4、   代表达到法定人数后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无效。

5、   每张选票须从25人中选出25人以上,少选无效。

6、   候选人的票数过半则当选。

7、   由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统计结果签字后送交大会主席团,由执行主席当场宣布选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