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部规章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29浏览次数:1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美设学院权益部是学生会的下属部门,本部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部是全心全意为各协会的广大会员服务。

第三条     本部的工作是围绕会员的切身利益和社联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服务的。

第四条      本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权益部工作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二章  工作细则

第一条 部门 每位成员都应互助互爱,团结一致,增强部内凝聚力.

第二条 工作的筹划应本着可行、合规的原则,组织以紧密、有序为准则,做到悉心准备,高效操作,力争获得最大成功。

第三条  在工作的过程中积极主动的锻炼自己培养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在工作中有建议或问题要及时上报,要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挥自身能动性。

第四条  积极参与部门内部及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部长及副部长交给的任务。

第五条  组织、协调、监督、社联各部门工作,使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第六条   帮助会员 解决在协会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积极应对和解答会员权益受损,保护会员正当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加强对学生会员管理制度的规范管理。

第三章 工作协作制度

第七条  协助会员服务部公平公正的选出"星级社团"

第八条  权益部与其他校级组织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协助学生会的各部门及对各社团的管理展开工作。

第九条  与人交谈时要注意所处环境,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绝不可盛气凌人、妄言不知之事.本着“热情、自信、诚恳、认真”的原则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第四章 例会制度

第十条  本部门每周三次例会,部内成员必须全体出席,若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长允许后,方可请假,不得代请.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第十一条  会议主要是传达主席团每周下达的新任务,部门内部即将开展或进行中的活动的具体安排,并对一周内的工作做一次小结。每位成员必须做到将例会的内容做好记录,以及对自己负责的社团所开展的社团活动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严重违反学生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细则,并且经学生会批评指出后,仍不加改正的;学生会对每位成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等方面)政治方面出现问题的,将撤消其工作资格。

第十三条  权益部欢迎其他组织及部门对本部门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第十四条  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