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2016年美术类分省分专业计划及录取原则

发布者:mssj发布时间:2016-06-27浏览次数:1050

1、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成绩认可

我院今年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均未组织校考,我院美术类专业成绩均认可各省(市)统考或联考成绩。

3、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按专业成绩优先,兼顾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

4、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95-3201926320196232015353200591

欢迎各位考生踊跃填报我院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