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术与设计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创作)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1浏览次数:490

宜春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宜学院美字[2014]05

 


关于美术与设计学院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创作)预答辩的通知

 

各教研室、各科室、各毕业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201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创作)过程监督,确保毕业设计(创作)质量和学生动手能力。根据学院统一按排,经院教学委员会研究决定举行预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工作小组

预答辩分十组进行,具体成员见下表:

组 别

组 长

成 员

第一组

 

卢 强  简 川 黄 韬

第二组

曾庆凤

于 迎  罗 静  徐 �

第三组

俞涛石

程雨竹  王 彦 易 薇

第四组

 

龚雯莉  詹莎莉 刘建国 黄晋烨 陶慧娟

第五组

 

涂 邡 祝华丽 刘 洋

第六组

 

梁 敏  刘 威  彭 浪

第七组

 

皮俊敏 陈 曦 张光明  顾薇薇 黎晓涵

第八组

 

吴钧 袁袁 汤颖 许梅剑 蔡麟雪  胡 健

第九组

杨礼浪

谷 峰 胡荣春  边小刚 冯 华 吴绍平

第十组

熊国新

袁荣焱  黄冬平 戴小兰  邱晖

 

二、预答辩时间及地点

组 别

时 间

地 点

第一组

20141220-21

科技楼M3-412

第二组

20141220-21

科技楼M3-402

第三组

20141220-21

科技楼M3-416

第四组

20141220-21

科技楼M3-415

第五组

20141220-21

科技楼M3-414

第六组

20141220-21

科技楼M3-413

第七组

20141220-21

科技楼M1-411

第八组

20141220-21

科技楼M1-403

第九组

20141220-21

科技楼M1-404

第十组

20141220-21

科技楼M1-405

 

三、预答辩规定

1)此次预答辩采取指导老师与所指导学生分开的分组交叉答辩方式进行;

2)预答辩和最后的毕业答辩及毕业展的成绩比例为5:5

3)毕业设计(创作)需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方可参加预答辩;

4)凡抄袭别人毕业设计(创作)者,取消答辩资格;

5)分组情况及不能参加预答辩名单将于1217日前公布到院网站及毕业班qq群上。

6)凡是不参加预答辩者,不得参加最后的毕业答辩;特殊情况需经指导教师及辅导员同意后报院务会批准。

四、预答辩要求

11215日--1216日为打印好的毕业设计说明(毕业创作笔谈)(简单打印)1上交时间,请各位毕业生与指导教师联系,并上交材料。

2)指导教师于12161800前,把预答辩名单交到实践科汤颖老师处。

3)每位参加预答辩的同学,需将打印好的毕业设计说明(毕业创作笔谈)(简单打印)1份务必在预答辩的前一周交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将材料在预答辩的前三天交相应答辩组组长,预答辩时答辩人要按照本专业要求准备相关答辩材料进入预答辩现场。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4923

 

主题词:  本科毕业设计(创作)预答辩   2014    通知              

宜春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2014923日印发

                                         (共印27份)

附1:2015届毕业设计(创作)要求

附2:2015届毕业设计(创作)打印表格

附件3:美术与设计学院2015届毕业设计(创作)指导师生对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