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生寝室调整相关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29浏览次数:162

学生寝室未经院学工科批准,一律不能擅自调换。如需调换的同学,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如下: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交院学工科审批――经审批同意备案后方能调换。

如未按规定履行手续而私自调换寝室的同学,均被视为无效调换,所有检查和缴住宿费按原寝室名单为准。

 

美术与设计院学院学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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