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与设计学院陶艺实验室管理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4-28浏览次数:258

1、上课前以班级为单位统计人数并报告任课教师。
2、由班长统一领取材料、工具。
3、分配给学生使用的工具相对固定,不可任意调换。如有需调整,应报告任课教师,由教师统一调整、安排。
4、严格按照任课教师的指导使用工具,爱护公共设施。
5、保持教室的整洁,课后应及时打扫教室。
6、认真完成作品,不浪费材料。废弃的泥料应放在固定的地点以便回收。
7、材料室、窑房、炼泥房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8、严格按照正规程序操作陶艺机械设备,不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调试。
9、实践制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必须马上向教师报告,并服从教师安排。
10、学生不可以以各种名义带外人进入陶艺实验室。
11、作品由学院统一安排时间烧制。
12、不允许在教室里吸烟、吐痰、乱丢垃圾。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06年12月

实验室分管领导:宋小敏
实训科科长:杨震
实验室主任:艾威